PEG椰油醯胺硫酸酯 TEA 鹽
英文名稱
TEA-PEG cocamide sulfate
別名
乙氧基化椰油醯單乙醇胺硫酸酯三乙醇胺鹽;
Ethanol, 2,2',2''-nitrilotris-, compds. with polyethylene glycol hydrogen sulfate 2-(coco acylamino)ethyl ether;
類別
陰離子表面活性劑
> 硫酸酯鹽
>> 醯胺基聚醚硫酸酯鹽
>>> 醯胺基聚氧乙烯醚硫酸酯鹽
>>>> 天然物質醯胺衍生物聚氧乙烯醚硫酸酯鹽
編號系統
CAS:73246-94-3
EINECS:N/A
分子式及分子量
分子式:N/A;
分子量:N/A。
結構式
其中,R為椰油基。
性質
外觀 (1)、液體;(2)、膏體;(3)、固體。
溶解性 溶于水。溶解度隨EO數的增加而增大。
穩定性 對堿、弱酸和硬水穩定;對強酸不穩定,易水解。
危險性 液體形態:刺激。對皮膚、眼睛有刺激性。
GHS標籤:
生態學 對環境可能有危害,對水體應給予特別注意。
生物降解性 可降解。
特性 具有優良的去汙、發泡、乳化、分散、潤濕、穩泡、增溶性能。抗硬水能力強。性能受EO數影響,如:隨著EO數的增加,去汙性能降低,增溶能力提高。
特殊事項 (1)、不應應用于與兒童皮膚直接長期接觸的產品,如:護膚品等。
(2)、製備過程中產生的副產物1,4-二噁烷為可能致癌物。
然而,從毒理學上講,1,4-二噁烷的濃度低於30ppm或更低,是可以接受的。
(3)、避免應用于兒童個人洗滌產品,如,香波、浴液等中。
(4)、不可應用於亞硝酸鹽環境中。三乙醇胺雖然和亞硝酸反應不會生成亞硝胺,但三乙醇胺中含有的仲胺和亞硝酸反應則生成亞硝胺,而亞硝胺是一種致癌物。
制法及工藝
通過連續式反應器(如:降膜式反應器)進行硫酸化反應,是目前最為廣泛應用的硫酸酯鹽的製備方法。
PEG 椰油醯胺和三氧化硫通過反應器進行硫酸化反應,經三乙醇胺等鹼性物質中和而得。
進一步的內容,可參考:
美國專利US 8,921,588 Process for preparing sulfates and/or sulfonates in a micro-reaction system。
品質標準及檢驗方法
(一)、理化指標
項目 |
理化指標 |
|
高濃型 |
低濃型 |
|
活性物含量,%,≥ |
60.0 |
25.0 - 30.0 |
pH值(25℃,1%水溶液) |
6.5 - 9.5 |
6.5 - 9.5 |
1,4-二噁烷,ppm,≤ |
30 |
30 |
檢驗方法
1、活性物含量
GB/T 5173 表面活性劑和洗滌劑 陰離子活性物的測定 直接兩相滴定法
ISO 2271 Surface active agents -- Detergents -- Determination of anionic-active matter by manual or mechanical direct two-phase titration procedure
2、pH值
GB/T 6368 表面活性劑 水溶液pH值的測定 電位法
ISO 4316 Surface active agents -- Determination of pH of aqueous solutions -- Potentiometric method
3、1,4-二噁烷
GB/T 26388 表面活性劑中二噁烷殘留量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
ISO 17280 Surface active agents -- Determination of 1,4-dioxan residues in surfactants obtained from epoxyethane by gas chromatography
(二)、有害物質指標
項目 |
有害物質指標 |
|
高濃型 |
低濃型 |
|
重金屬(以鉛計),mg/kg,≤ |
20 |
20 |
砷,mg/kg,≤ |
3 |
3 |
檢驗方法
1、重金屬(以鉛計)
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(2015年版)
GB/T 30799 食品用洗滌劑試驗方法 重金屬的測定
2、砷
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(2015年版)
GB/T 30797 食品用洗滌劑試驗方法 總砷的測定
(三)、進一步的說明
1、關於理化指標:首選的,應標明碳原子分佈;再次的,應標明平均分子量。
2、應用於化妝品中,應進行有害物質檢驗,或進一步進行微生物檢驗。
用途及示例配方
(一)、典型用途
作為去污劑應用。
作為乳化劑、分散劑應用。
作為發泡劑、穩泡劑應用。
作為增溶劑應用。
(二)、個人護理用品
作為去污劑、乳化劑、發泡劑、助水溶劑等,應用於個人護理用品領域。
避免應用於可以和皮膚長期接觸的產品。
* * * * * *
進一步的資訊:
(1)、依據歐盟法規(EC) No 1223/2009,指令2003/83/EC,三乙醇胺及其鹽類物質被收錄於Annex III/62中。可以應用於駐留型產品和洗去型產品中,駐留型產品中的最大使用濃度為2.5%(以三乙醇胺計)。
原料中,最大仲胺含量為0.5%。
最大亞硝胺含量為50μg/kg。
包裝容器不能含有亞硝酸鹽。
(三)、家用洗滌劑
作為去污劑、發泡劑主成分或輔助成分應用於洗衣液、硬表面洗滌劑(如:玻璃去污劑)等家用洗滌用品領域。
(四)、工業清洗劑
作為去污劑、發泡劑主成分或輔助成分應用於汽車清洗、金屬清洗等工業清洗領域。
(五)、乳液聚合
作為乳化劑、細微性控制劑等應用。
(六)、紡織、皮革行業
作為乳化劑、去污劑、發泡劑、增溶劑等應用。
(七)、寵物
作為去污劑、發泡劑主成分或輔助成分,應用於寵物香波等產品中。
產品成員
PEG-3 椰油醯胺硫酸酯 TEA 鹽;
生產廠家
Update: 20131018(1); 20170302(2)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