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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氧基化氫化蓖麻油琥珀酸酯三乙醇胺鹽

時間:2012-08-31 15:35:46;閱讀量:43

乙氧基化氫化蓖麻油琥珀酸酯三乙醇胺鹽

英文名稱

PEG Hydrogenated Castor Oil Succinate, Triethanalomine Salt

別名

PEG 氫化蓖麻油琥珀酸酯三乙醇胺鹽;

PEG氫化蓖麻油琥珀酸酯 TEA 鹽;

TEA-PEG Hydrogenated Castor Oil Succinate;

Castor oil, hydrogenated, ethoxylated, butanedioate, triethanalomine salt;

類別

陰離子表面活性劑

> 羧酸鹽

>> 聚醚基羧酸鹽

>>> 聚醚酯基羧酸鹽

>>>> 天然物質衍生物聚氧乙烯醚琥珀酸酯鹽

編號系統

CAS:N/A

EINECS:N/A

分子式及分子量

分子式:N/A;

分子量:N/A。

結構式

 

性質

外觀    (1)、固體;或液體。

溶解性    微溶于水至溶于水。

穩定性    穩定。強酸、強鹼下,易水解。

危險性    固體形態:可燃、刺激。燃燒有害產物為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等。對皮膚、眼睛、呼吸系統有刺激性。與強氧化劑作用,會導致燃燒的發生。

GHS標籤: 

生態學    對環境可能有危害,對水體應給予特別注意。

生物降解性    可降解。

特性    具有優良的乳化、分散、潤濕、增溶、潤滑性能。EO數越高,刺激性越低。性能隨EO數的改變而變化。

特殊事項    (1)、聚醚在製備過程中會產生副產物1,4-二噁烷,而1,4-二噁烷為可能致癌物。

(2)、不應應用于與兒童皮膚直接長期接觸的產品,如:護膚品等。

(3)、避免應用于兒童個人洗滌產品,如:香波、浴液等中。

(4)、不可應用於亞硝酸鹽環境中。三乙醇胺雖然和亞硝酸反應不會生成亞硝胺,但三乙醇胺中含有的仲胺和亞硝酸反應則生成亞硝胺,而亞硝胺是一種致癌物。

制法及工藝

 

品質標準及檢驗方法

(一)、理化指標

項目

理化指標

固體

活性物含量,%,≥

95.0

檢驗方法

1、活性物含量

GB/T 13173  表面活性劑  洗滌劑試驗方法

(二)、有害物質指標

項目

有害物質指標

固體

重金屬(以鉛計),mg/kg,≤

20

砷,mg/kg,≤

3

檢驗方法

1、重金屬(以鉛計)

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(2015年版)

GB/T 30799  食品用洗滌劑試驗方法  重金屬的測定

2、砷

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(2015年版)

GB/T 30797  食品用洗滌劑試驗方法  總砷的測定

(三)、進一步的說明

1、關於理化指標:首選的,應標明碳原子分佈;再次的,應標明平均分子量。

2、應用於化妝品中,應按當地法規、標準的規定,進行有害物質檢驗,或進一步進行微生物檢驗。

用途及示例配方

(一)、典型用途

作為分散劑、乳化劑應用。

作為增溶劑應用。

作為潤滑劑應用。

(二)、個人護理用品

作為乳化劑等,應用於個人護理用品領域。

*  *  *  *  *  *

進一步的資訊:

(1)、依據歐盟法規(EC) No 1223/2009,指令2003/83/EC,三乙醇胺及其鹽類被收錄於Annex III/62。可以應用於駐留型產品和洗去型產品中,駐留型產品中的最大使用濃度為2.5%(以三乙醇胺計)。

原料中,最大仲胺含量為0.5%。

最大亞硝胺含量為50μg/kg。

包裝容器不能含有亞硝酸鹽。

(2)、依據中國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(2015年版),三乙醇胺及其鹽類被收錄於化妝品限用組分中。可以應用於駐留型產品和洗去型產品中,駐留型產品中的最大使用濃度為2.5%(以三乙醇胺計)。

原料中,最大仲胺含量為0.5%。

最大亞硝胺含量為50μg/kg。

包裝容器不能含有亞硝酸鹽。

產品成員

PEG-50 氫化蓖麻油琥珀酸酯三乙醇胺鹽(PEG-50 氫化蓖麻油琥珀酸酯 TEA 鹽);

生產廠家

 

Update: 20131111(1); 20181126(2)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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